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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11月热媒锅炉废气VOCs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2020-12-16

       我公司委托四川省中环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,于2020年11月16日,对我公司热媒锅炉废气VOCs排放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
       检测报告编号: 中环博检字第2020HW11041号
检测结果如下:

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测定均值 排放限值 评价结论
热媒锅炉排气筒 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 排放浓度 mg/m³ 6.11 60 达标
排放速率 kg/h 8.34×10-2 20 达标
评价标准及结果:检测结果均符合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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