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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08月废水处理站尾气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2020-11-03

我公司委托四川清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,于2020年08月25日对我公司废水处理站尾气中乙醛、非甲烷总烃(VOCs)、硫化氢、氨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 检测报告编号: 清蓝(环)检 200555 检测结果如下: ...


         我公司委托四川清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,于2020年08月25日对我公司废水处理站尾气中乙醛、非甲烷总烃(VOCs)、硫化氢、氨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
         检测报告编号: 清蓝(环)检 200555
检测结果如下:

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评价结果评价标准
乙醛(mg/m3)<1.9150达标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2015)表6
非甲烷总烃(VOCs)(mg/m3)0.2860达标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3
非甲烷总烃(VOCs)(kg/h)2.11×10-46.8达标
硫化氢(kg/h)3.50×10-50.58达标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
氨(kg/h)9.73×10-38.7达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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