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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12月12日废水处理站厂界臭气浓度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2020-01-03

我公司委托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于2019年12月12日对我公司废水处理站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,监测结果均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1993)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。 监测报告编号: 川精创字(2019)第1059号...


      我公司委托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于2019年12月12日对我公司废水处理站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,监测结果均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1993)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。
      监测报告编号: 川精创字(2019)第1059号
监测结果如下:

监测点位检测项目、检测日期及检测结果
臭气浓度(无量纲)
12月12日
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
厂界东北<10<10<10
厂界西北<10<10<10
厂界西南<10<10<10
厂界东南<10<10<10
标准值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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