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宣传中心 环境管理

宣传中心

Huvis 四川汇维仕化纤有限公司

环境管理

关于2021年2月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2021-03-31

我公司委托自贡市茂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于2021年02月05日对我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(颗粒物、VOCs)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 检测报告编号: 茂源检字(2021)第0207号 检测结果如下: ...


        我公司委托自贡市茂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于2021年02月05日对我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(颗粒物、VOCs)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
        检测报告编号: 茂源检字(2021)第0207号
检测结果如下:

点位检测项目最大值排放限值
1# 上风向颗粒物,mg/m30.1911
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,mg/m30.992
2# 下风向颗粒物,mg/m30.2271
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,mg/m30.972
3# 下风向颗粒物,mg/m30.2141
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,mg/m31.762
4# 下风向颗粒物,mg/m30.2231
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,mg/m31.72
评价标准:颗粒物执行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2015)表7;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执行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5。 

Previous

关于2021年2月厂界噪音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Next

关于2021月2月废水总排放口水质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