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,于2019年12月16日对我公司部分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进行监测,监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排放限值要求。
监测报告编号: 川工环监字(2019)第03120112号
监测结果如下:
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
监测点位 | 监测时间 | 监测项目 | 单位 | 监测结果 | 排放限值 | 评价结果 | |
延伸4线废气处理设施排口 | 2019年12月16日 | VOCs | 排放浓度 | mg/m3 | 0.46 | 60 | 达标 |
排放速率 | kg/h | 5.17×10-3 | 4.08 | 达标 | |||
备注:VOCs结果执行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排放限值标准 |